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供应商市场进行调研,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1,最终采购需求以招标公告为准。
二、调研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23:59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案例经验要求:提供一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成功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资质证书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能涵盖本项目需求所列服务内容。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审计年报(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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