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蒙商银行通辽分行律师事务所提供催收及法律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lilongzhaobiao@163.com)或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L-TLMS2024-025
项目名称:蒙商银行通辽分行律师事务所提供催收及法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蒙商银行通辽分行律师事务所提供催收及法律服务采购 | 5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蒙商银行制度规定;
2. 落实采购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执业许可证,成立两年(含)以上,并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
(二)具独立且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注册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一线城市的,专职律师在20人(含)以上;注册地为地级市的,专职律师在5人(含)以上;注册地为旗县的,专职律师在3人(含)以上;
(四)通辽市区范围内配备专职律师,并具备专职催收信用卡逾期业务团队;
(五)配置专业化催收系统,能做委托案件整体导入,电话催收实时录音记录并做到催收进度实时跟踪,催收系统配置管理岗以及清收岗;
(六)提供法律服务使用专业通讯工具,通讯工具做到统一管理,不外带,且具备录音监听功能,通讯记录有效按时备份,按周抽检;
(七)具备长期向蒙商行提供金融法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已经为蒙商银行提供过法律服务的,成效显著、诚实信用;
(八)承诺在为蒙商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期间不办理与蒙商银行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九)擅长办理金融、经济类诉讼或非诉讼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服务经验,团队协作能力较强;
(十)具有丰富的司法资源,包含不限于(法院、金融调解中心、执行局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起至2023年04月07日止。
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选择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在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内(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到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需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ilongzhaobiao@163.com,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收件信息等。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不具有响应资格。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1. 金采网(www.cebpubservice.com)
2.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3. 蒙商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msbank.com/)
以上网站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665号
联系人:李英慧
电 话:0475-6396003
电子邮件:300008@msbank.com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
联系人:时振刚
电 话:0475-6345555
电子邮件:lilongzhaobiao@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振刚
电话:0475-6345555
获取文件信息表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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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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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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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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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编号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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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性 质 |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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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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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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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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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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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
承诺与声明
致: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特承诺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认识到贵行采购为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与招标。贵行有权在签署采购合同前的任何时间终止采购。
二、本公司已认真阅读贵行采购邀请文件,并完全理解邀请文件的内容。本公司保证严格保密邀请函内容,不泄露贵行任何信息。
三、未经贵行书面同意,本公司承诺不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贵行的合作案例,不将贵行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使用贵行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
四、本公司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产品资料等邀请函要求提交的文件内容真实性、有效性,并愿意承担因虚构数据、虚假资料及伪造资格证明、假冒伪劣产品、非正规进货渠道等有失诚信行为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本公司参加贵行此次采购的所有费用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请使用本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蒙商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接受供应商监督公告
为更好地促进蒙商银行集中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防止在集中采购中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特明确我行集中采购相关工作人员的主要纪律规定请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入选供应商)监督。
一、不准索要或接受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供应商有关联关系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包、代理服务企业等,下同)提供的回扣、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娱乐票(卡)、物品等。
二、不准要求或接受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报销费用或购买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
三、不准要求或接受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未经批准参加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组织的活动。
五、不准以留存、试用样品为名,变相收受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提供的好处。
六、不准借用供应商及相关单位的车辆、房屋、电脑或其他物品。
七、不准在家中、酒店等非办公场所会见供应商及相关单位人员。
八、不准推荐与自己有利益关系或特殊个人交往的潜在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
九、不准向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泄漏属于商业秘密的采购相关信息。
十、不准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与供应商及其相关单位串通损害蒙商银行利益。
对蒙商银行工作人员违反集中采购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也请供应商予以监督。
蒙商银行集中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是指蒙商银行各分支机构、有采购需求的业务主管部门和采购部以及集中采购立项、审批、组织实施、谈判评审、合同签订、履约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都应当自觉遵守蒙商银行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接受供应商监督。
供应商不得提供或者满足可能导致蒙商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方便条件。一经发现供应商有此类行为,将按照蒙商银行供应商管理规定对其作出列入禁用或退出名单等严肃处理。
供应商发现蒙商银行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请向驻行纪检监察组(纪委办公室)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应当实事求是。对事实依据清楚、署名真实、留有联系方式等可查线索的举报投诉,驻行纪检监察组(纪委办公室)将按规定受理。对以举报投诉名义,虚构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干扰采购工作正常秩序的,将按照蒙商银行供应商管理规定对其作出列入禁用或退出名单等处理。
驻行纪检监察组(纪委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 0475-6399888 ,
邮箱: tlfhjwxf@ms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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