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6501002BTB000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开标时资格审查文件为必须条件,如果缺项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投标无效。资金存放银行是指在和田地区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资金存放主体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办理资金存放。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基础上,参与存放银行应符合下列条件:⑴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供应商;⑵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⑶供应商为分行的需提交上级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一家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独立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6)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附声明书及相关资料)。(7)依法纳税,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附相关资料);(8)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附相关资料)。(9)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附相关资料)。(10)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四、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启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财政局
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联系方式:周洋0903—202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轩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花园1栋3楼
联系方式:王琴0903-2565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洋
电 话: 0903—2021866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