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医用气体及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医用气体及净化项目
(不见面交易项目)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医用气体及净化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医用气体及净化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海县五汛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约 530万元。
2.1.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5日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其他:招标人要求的产品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
2.2招标范围: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医用气体及净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手术室、一楼供应室、二楼检验科、三楼内镜室、发热门诊的装饰、安装工程;医用气体设备安装工程、防辐射防护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220002000044001001 | 五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医用气体及净化项目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2本项目 不要求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4家。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 31 日9时00分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49.73.84.130:81/#/login
3)投标工具下载: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支付银行保函),本次采购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并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包含合同价的10%预付款);项目审计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待中标人承诺质保期满一次性结清。
注:(1)如有扣款,扣除后不再支付;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招标人: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23号、滨海县五汛镇
联系人:侍先生、顾先生
电 话:15061631188、1351259311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人:骆先生
电 话:13270090666电子邮箱:12233184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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