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项目 询比 采购公告
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 询比 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项目
1.2采购人∶ 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1.3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腾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管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 一家
¨ 3 家 以上 ,成交份额∶ 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乌兰县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管理。
2.2 服务期∶ 一年
2.3 服务 地点∶ 乌兰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2)财务要求∶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或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 税收及社保要求: 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业绩要求∶ 2021年至开标前一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订单;
(5) 信誉要求∶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渠道的查询截图;
( 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7 )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 询比 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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