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
煤矿用阻燃钢丝绳牵引输送带
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详见附表
数量: 详见附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鹤煤八矿
二、合格响应人条件: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应取得国家规定的认证、许可等;
4、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4.2 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4.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5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4.6 在投标企业代理的生产企业不允许属于破产清算经营异常状态,投标企业和代理的生产型企业必须有近一年三份煤矿同类业绩及开具的发票。 4.7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在国内销售业绩优良且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7、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含运保费和技术服务费);
8、资质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格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满足采购人送货要求:9.1默认按时间分批次送达指定地点。9.2火车或汽车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按时运至采购商指定的地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交货。运费、保险费、出厂吊装费等运杂费由供应商承担。
10、满足采购人的代储代销结算方式;开具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该报价为含运杂费、含税单价)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根据财务资金情况按比例分次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11、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赶到产品使用现场进行服务。如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由使用人负责,如确为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12、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煤安证)。
三、评审方法及合同授予说明
1、本采购项目采用总价最低评标法;
2、合同授予满足采购方付款条件、技术要求和交货期,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三十天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采购人将在未来一年内询比价采购同类产品时不再邀请此成交供应商。
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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