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鄂州市西山街办机械厂不稳定斜坡、机床厂小区8栋后山不稳定斜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X2024-11(ZC)-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4-01522
3、项目名称:鄂州市西山街办机械厂不稳定斜坡、机床厂小区8栋后山不稳定斜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6.591785(万元)
6、最高限价:126.591785(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包一:鄂州市西山街办机械厂不稳定斜坡、机床厂小区8栋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预算金额:45.981228(万元)(机械厂16.166628万元,机床厂29.8146万元),最高限价:45.981228(万元)(机械厂16.166628万元,机床厂29.8146万元)。鄂州市西山街办机械厂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位于西山街办七里界村,主要内容为采用砌体拆除、挡土墙、回填治理方案等;鄂州市西山街办机床厂小区8栋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位于西山街办雷山西南侧,主要内容为采用挡土墙治理方案等。 包二: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铁咀村华蒲路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预算金额:60.090996(万元),最高限价:60.090996(万元)。位于华容区铁咀村。主要内容为采用削坡整形、挡土墙、格构护坡、截水沟、坡面绿化、防护栏杆治理方案等。 包三:鄂州市梁子湖区牛石村傅家洪湾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预算金额:20.519561(万元),最高限价:20.519561(万元)。位于梁子湖区牛石村傅家洪湾。主要内容为采用坡面整形、挡土墙、排水沟、绿化工程治理方案等。
8、合同履行期限:包一,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包二,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包三,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岩土或地质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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