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东区成陆)案件委托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东区成陆)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YKZS2024-CG-03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项目预算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限 |
1 | 案件委托代理 | 负责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东区成陆)诉讼案件中的相关事宜,同时根据案件需求指定1-2名三级及以上职称律师接受采购单位委托,担任案件的委托代理人。 | 16.8万元 | 浙江舟山 | 以法院下达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和解协议撤诉等,直至终审为止。) |
说明 | ①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四、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定资质:① 投标人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拟投入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满8年及以上,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称,从事过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工程纠纷案件代理合同至少2份,合同中需体现拟投入律师相关信息)。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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