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锦州邮区中心普服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锦州邮区中心普服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NZQ-202312040
3、项目概述: 结合锦州邮区中心普服邮件处理业务能力存在缺口,为保证锦州邮区中心平稳运行,普服邮件处理时限得到保障,拟对锦州邮区中心普服邮件处理业务外包实施采购。
4、招标内容:
①外包邮件种类
平信、平刷、挂信、挂刷、报刊、杂志、特安邮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书、学生档案、法院专递、仲裁专递、检查专递、邮储帐包以及其他比照特安邮件处理的其他邮件)、国际平邮、国际给据等邮件的处理和封发。
②处理流程
普邮盘驳:扫描接收总包信息、问题总包处理、分种类送交处理台席、普邮作业完毕后总包交运
国际:总包接收、总包开拆、批译、分拣、封发、平衡合拢、总包交运
平常邮件处理流程:接收转运部门交来的平常邮件总包,下载总包信息并核对总包数量、实物集中开拆,系统中对信息进行批量开拆、初分、细分、对格下袋或装盒、邮件称重、栓挂预置袋牌、扫描总包形成配发信息、封装规格检查、按车次分堆交转运部门,同步发送信息、统计本班次处理量、班次结束。
挂号信函、挂号印刷品处理流程:点数接收包件车间交来的挂信总包,并接收路单信息、总包逐袋扫描开拆、邮件初分、邮件细分、扫描封发、封发形成总包、按车次或路向分堆,扫描配发,交包件车间、实物清场,系统班结。
报刊:点数接收转运部门交来的报刊总包,下载总包信息并核对总包数量、开拆报刊总包和内件信息、按系统分发数据(若无信息需补录)分发报刊、捆扎或封袋生成总包信息、打印袋牌、总包分堆扫描勾核、按路向送交转运部门,封车、班次结束。
特安邮件:开拆特安总包、内件点数、分拣、封发、手工平衡合拢、面交微机室。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不分包,中标一家,备选一家。
(2)项目预算83万元,服务期限一年,业务外包费用由锦州市分公司承担,锦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分拣环节外包模式进行,根据作业量按月计算日均作业量结算。
5、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9.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11.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邮政基本服务、装卸搬运)及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公司现有能够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60人,并承诺中标后,能为公司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100人;必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13.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0岁,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0岁之间,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60%以上。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并提供承诺。
14.投标人应承诺业务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公安系统备案筛查,录用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15.投标人应承诺合同期内关键岗位人员流动率不超过5%。
16.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一中标人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缴纳1年合同周期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供承诺书。
18.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最高限价
不能超过0.11元/件。(投标人单价报价如高于最高单价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采购文件:300元/每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响应投标单位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在线支付标书费→上传汇款底单→待确认后响应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客服电话:400 080 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响应投标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未办理,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CA),客服电话: 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意:1、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实际以签收时间为准),并提供认可开标结果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3、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4、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网络环境、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响应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9、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10、其他补充材料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延安路四段四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710604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邮政编码:121000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6-320311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 号:21050110802500000223
电子邮件:Lnzq3203111@163.com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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