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本锦州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工程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210001530G24030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锦州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工程商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锦州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工程商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须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3月2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款:500元/标段。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
1.采购内容:锦州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工程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提供日常维修服务。
2.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品目采购,资质入围,采购有效期5年,其中首期合同2年。首期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6个标段,第1标段为市分行本级及城区行(不含开发区支行),第2标段为开发区支行,第3标段为凌海市支行,第4标段为义县支行,第5标段为北镇市支行,第6标段为黑山县支行。
4.入围原则:本项目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可兼投6个标段,但只能入围1个标段,如一个单位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均为入围单位,则按其所投标段的自然包件顺序确定其入围标段,其他标段不再具备入围资格。
5.入围数量:实际参与的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要求,最多推荐综合评分前3的供应商为每标段中标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地址:锦州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唐晓帆
电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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