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屋面及窗口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4)4058)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屋面及窗口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58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预算为150万元(含税)(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模拟工程量清单(清单内容不可修改),供应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报价折扣上限为:100%,超过最高报价折扣上限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范围: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厂房、办公楼、食堂、理化计量楼、宿舍楼等屋面及窗口防水维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自中标之日起1年(具体维修计划以甲方通知为准)。
7.服务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8.付款方式及条件:当维修施工审核金额累计达到10万元及以上时为付款节点,甲方按照每次确认的维修明细及清单进行结算,乙方负责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若因乙方未能提前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甲方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采购要求
(1)项目保修期:单项工程交付后验收质保期五年。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说明:根据维修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中不包含主材的由采购人对主材价格进行审核,结算按审核价格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本采购清单项及工程量为暂估值,最终项目结算金额=清单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折扣。
每次维修施工结算总价的5%,作为当次维修施工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当次维修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不计息返还。
(4)本项目设置模拟工程量清单,采购人负责提供清单项及清单量(内容不可修改),投标人可踏勘现场情况,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5)本次项目收取成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顺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0.踏勘现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07月15日上午10时;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尹先生;1864028377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
2.企业资质:
①提供有效的防腐防水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承诺函:
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至少3年以上防水维修、施工项目管理经验;主持过5项以上维修、施工项目经验。须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5.信誉情况: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6.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挂靠。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上午 9 时至 2024 年 07月 12日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7 月16 日 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www.lnygcg.com),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07 月16 日 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30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 07 月16 日 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2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64028377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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