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厂房内增加卫生间改造项目(采购编号:(2024)4061)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厂房内增加卫生间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61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预算为180万元(含税)(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供应商进行工程清单折扣报价,折扣上限为:100%,超过报价折扣上限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提供清单内容不可修改。
5.采购范围: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厂房内增加卫生间改造工程等相关内容(包含卫生间主体施工及装饰装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二年。单个卫生间工期不超过40天(自采购人下达施工指令之日起计算)。
7.服务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8.付款方式及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9.采购要求
(1)项目保修期:单个卫生间交付后验收质保期二年;
(2)税费和发票相关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10.结算方式:本次采购实际施工预算为估算,采购人据实结算,供应商应知晓本项目在服务期内施工实际发生情况,若最终结算金额不足本项目采购预算,应完全同意。此举未造成成交人实际损失,因此,双方免责。最终项目结算金额=工程清单*实际工程量*报价折扣。
11.踏勘现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07月19日上午10时;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尹先生;1864028377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
2.企业资质:
①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信誉情况: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6.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挂靠。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真实性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上午 9 时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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