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采购多功能清扫车项目 (采购编号:(2024)4070)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采购多功能清扫车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70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83万元(含税),报价高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服务期限: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20日内。
6、服务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园区)。
7、付款方式及条件:本合同预付款为中标价的30%,质保金为中标价5%,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货品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中标价65%。质保期一年,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质保金。
8、采购范围:
多功能道路清扫车1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9、整车要求
(1)单发洗扫+滚刷
(2)以洗扫车为载体配备前置式除雪滚刷,用于清扫作业和冬季扫雪工作;驾驶室内控制器进行除雪模式和洗扫模式切换,无需人为调整。(提供近景实物照片)
10、投标要求:
(1)整车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2)车辆质量要求、洗扫车系统要求及前置除雪滚刷技术要求负偏离按技术响应要求扣分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 询比采购 的方式进行采购。
如通过资格性评审供应商达到3家或以上的,用询比方式采购,由评审小组根据详细评审标准及供应商最终报价综合评审打分后推荐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性评审少于3(不含3家)家的,直接转为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
3、信誉情况: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4、授权: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竞标,若为代理商参加则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5、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6、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 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 2024 年 8 月 15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