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87-2412GZG10801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中药代煎代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药饮片及中药代煎代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339号二、三层 | 投标折扣率:83.00%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 | 投标折扣率:9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药饮片及中药代煎代送服务):
服务类(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饮片及中药代煎代送服务 | 中标人应配送中药饮片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门诊6楼中药房或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亚运南路63号门诊一楼中药房(代煎按具体客户需求配送)。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第一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达一年,或达到第一年采购预算金额后结束服务。(2)第二中标人自第一中标人结束合同服务之日起服务达一年,或达到第二年采购预算金额后结束服务。(3)对应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服务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饮片及中药代煎代送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第一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达一年,或达到第一年采购预算金额后结束服务。(2)第二中标人自第一中标人结束合同服务之日起服务达一年,或达到第二年采购预算金额后结束服务。(3)对应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华锋(采购人代表)、温剑丹、谢纯娇、陈树东、宋安华、徐巧林、王若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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