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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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锐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22号楼5单元6层2号 | 946,821.75元 | 98.35 |
采购包1(富溪镇排危除险工程包项目(宁德市柘荣县富溪镇陈上洋村陈开银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工程类(辽宁锐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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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富溪镇排危除险工程包项目(宁德市柘荣县富溪镇陈上洋村陈开银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混凝土挡墙墙身833.55立方米排水沟、截水沟 298米,锚杆711米,框架梁71.812立方米,急流槽10米,金属栏杆76米,配套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采购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 项 | 金悦 | 职称证:NO.183292779 | 946,821.75 |
采购人代表: | 袁恐忠 |
评审专家: | 陈依松 、 林振兴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费为固定价10000元,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采购人应在代理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账号:608633466,开户银行:中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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