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收购股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4]1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收购股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金融机构股权,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中介服务商。本次采购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由证劵公司(财务顾问)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由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响应。
(二)采购数量:1个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为证劵公司(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各1家公司。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结束。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2日止。本公告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http://www.cfcpn.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联合体成员按照所担任角色应具有在中国境内开展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对应的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有效期内的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专业资质文件。
(三)联合体成员按照所担任角色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收购或重组或吸收合并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财务顾问/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的成功案例。(1、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为准;2、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的首页、采购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
(四)联合体成员中财务顾问须具备证监会202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AA级别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材料。
(五)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联合体成员不存在违反《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七)本项目由证劵公司牵头按照相关资质要求组建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进行响应,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争性磋商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财务顾问作为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终选聘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一)至(六)条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响应,也不接受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响应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方式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请填写《磋商报名确认函》(附件)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与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广银采购[2024]15号+公司全称,采购人审核邮件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2.参与材料经广州银行审核无误后,磋商文件将发送至磋商报名确认函中供应商授权代表指定的电子邮箱。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9:3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响应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延迟导致无法按时递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2830296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邮箱:jzcg3@gzcb.com.cn
附件:磋商报名确认函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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