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全市邮件处理中心安检机设备维保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全市邮件处理中心安检机设备维保项目,现采用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全市邮件处理中心安检机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委托代理编号:HNHM2024-YZ-34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全市9台安检机进行巡检;日常设备维修。(鼎城、桃源、汉寿、澧县、安乡、临澧、石门、津市、邮区中心)。
采购预算:单价1.66万/网点,费用总预算约14.94万元/年,两年总预算29.88万元,以上预算费用包含保修保养费(工时费、安装调试费、辅材及差旅费等费用)、税金(含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票)等所有费用。
合同有效期: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签订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6.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证照齐全,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技术规范书主要要求
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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