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农商银行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莆田农商银行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PTNSH-AB-24-4-21 (ZRJ[2024]-采招025-3号)
2、项目名称:莆田农商银行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莆田农商银行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 莆田市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市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训场内5号楼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5.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5、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A、B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5.7、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
5.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协商,不得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年9月4日9: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协商时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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