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花岗岩石林地质公园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花岗岩石林地质公园分公司旅游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花岗岩石林地质公园分公司旅游观光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CZB-2024019。
2.3采购内容:旅游观光车10辆。
2.4采购预算:1350000元(含税费、运费等一切费用)。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产品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付款前,需按合同全款金额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2.8质保期:交货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函复印件)。
3.3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供货保障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2024年9月24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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