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争磋商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地称(电子衡器汽车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地称(电子衡器汽车衡)采购项目三次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2873
1.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
1.4采购内容:采购地称(电子衡器汽车衡)一套
1.5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三、采购预算:6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4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所需采购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各环节。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磋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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